【復】字本义为返回,回來。
【復】字造字法为形聲。小篆字形,下面的意符“攵”,是甲骨文“止”字的變形,表示與腳或行走有關。上面是聲符“畐”( fú)的省形,有“腹滿”義,在字中亦兼有表義作用。後來繁化,加義符“彳”( chì),表示行走。 “復”字的部首为“彳”部。
【復】字拼音为fù, 部首为彳, 笔画为12画, 笔顺为“ノノ丨ノ一丨フ一一ノフ丶”。
【復】字五笔为TTJT,仓颉码为HOOAE,郑码为OIKR,四角码为28247,电码为1788。
【復】字Unicode码为U+5FA9,十进制为24489,位于Unicode编码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【区】。
【復】字收录于《新华字典》,《高级汉语词典》,《中华字海》,《汉语大字典》。
復字取名寓意 復字起名频率使用了大约72次。
復取名的含义
復字可与范、去、云、庆、宗、德等字搭配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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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 fù(ㄈㄨˋ)
(一)、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(二)、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(三)、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。如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(四)、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。如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(五)、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(六)、再、又。如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(七)、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(八)、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下坤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(九)、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(十)、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回復 復甦 復警劍盲狼 何復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