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判】字本义为分,分开。
【判】字造字法为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 “判”字的部首为“刂”部。
【判】字五行属金, 字形结构为左右, 可拆字为“立刀旁加一个半”。
【判】字拼音为pàn, 部首为刂, 笔画为7画, 笔顺为“丶ノ一一ノ丨丨”。
【判】字五笔为UGJH,仓颉码为FQLN,郑码为UBKD,四角码为65535,电码为445。
【判】字Unicode码为U+5224,十进制为21028,位于Unicode编码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【区】。
【判】字属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用字。
【判】字收录于《新华字典》,《高级汉语词典》,《中华字海》,《汉语大字典》。
判字取名寓意 判字起名频率使用了大约263次。
判取名的含义
判字可与蔡、红、丙、拍、軻、细等字搭配取名。
判 pàn(ㄆㄢˋ)
(一)、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(二)、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(三)、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(四)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(五)、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● 判 pàn
〈动〉
(一)、 (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:分,分开)
(二)、 同本义 [divide]
判,分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继犹判涣。——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
纪于是乎判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三年》
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——《国语·周语中》
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(三)、 又如:判割(分割);判妻(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);判散(分散);判礼(分离;分开);判迹(分道而行);判裂(割裂;分离)
(四)、 判决 [judge;sentence;condemn]
太尉判状辞甚巽(恭顺)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状》
(五)、 又如:审判(审理和判决);判词(判决的文词);判牍(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);判有罪;判无罪
(六)、 区别;分辨 [distinguish]
判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。——《庄子·天下》
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——宋· 苏洵《六国论》
(七)、 又如:判别是非;判正(分辨是非曲直)
(八)、 裁定 [decide]。如:公判;评判(判定胜负或优劣);判事(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);判个死日(预知死期。判:断定);判命(判定人的命运;拼命);判析(裁决)
(九)、 [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]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[mark]
使者呈上书看时,封面上判云:“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。”——《三国演义》
(十)、 又如:判卷子;判阅(批阅)
(十一)、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[call]。如:判发球出界;判跑垒员安全进垒
(十二)、 通“拚”。舍弃 [forsake]
海波无底珠沉海,采珠之人判死采。——元稹《采珠行》
● 判 pàn
〈名〉
(一)、 半 [half]
凡有责者有判书。——《周礼·朝士》。注:“半分而合者。”
卿大夫判县。——《周礼·小胥》。按:“宫县四面,判县两面。”
掌万民之判。——《周礼·媒氏》
璋判白。——《公羊传·定公八年》
天地判合。——《汉书·翟义传》
(二)、 判决狱讼的官 [judge;justice]。如:州判;通判;判司(官名。掌批判文牍的官);判官头(雕绘着判官的马鞍)
(三)、 裁决诉讼的文书 [court verdict]。如:判花(花押。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)
判的部首是刂,部外笔画是5,总笔画是7,一般指 区别,分辨,断定:~明。~辨。~据。~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~断。
判断 宣判 判例 判刑 改判 判别 评判 公判 批判 审判 判定 判读 判官 判决 判处 判罪 研判 判裂 判书 判正 判割 判滞 迥判 肇判 判事 摄判 胡判 舞判 判语 判施 龟判 判司 元判 佥判 判迹 判审 判合 判阴 判却 判案 判奂 区判
判若两途 复合判断 五鬼闹判 天壤之判 相判云泥 判冤决狱 判然两途 批红判白 天地剖判 析珪判野 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 判然不同 判若鸿沟 判若两人 判若云泥 判若水火 判若天渊 判若黑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