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劈】字拼音为pī pǐ, 简体部首为刀, 简体笔画为15画, 篇目为子集下, 字头为劈, 康熙笔画为15画, 部外笔画为13画, 部首为刀部。
劈【 子集下 】【 刀部 】康熙筆画: 15画 部外筆画: 13画
《唐韻》普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匹歷切,𠀤音霹。《說文》破也。从刀,辟聲。《玉篇》裂破也。《廣韻》割也。《集韻》分也。
劈【 卷四 】【 刀部 】
破也。从刀辟聲。普擊切
(劈)破也。此字義與副近而不同。今字用劈爲副。劈行而副廢矣。劈與副古經有相通者。大宗伯疈辜祭。疈在一部。故書疈爲罷。大鄭釋爲披磔牲以祭。罷披破同十七部。劈在十六部。此其音義相通之證也。考工記假薜爲劈。注云。薜、破裂也。又或假擘爲之。張衡賦云分肌擘理是也。从刀。辟聲。普擊切。十六部。
【劈】字本义为破开;分割。
【劈】字造字法为形声:从刀、辟声。 “劈”字的部首为“刀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