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帖】字拼音为tiè tiě tiē, 简体部首为巾, 简体笔画为8画, 篇目为-, 字头为爬, 康熙笔画为8画, 部外笔画为5画, 部首为爪部。
帖【 寅集中 】【 巾部 】康熙筆画: 8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《唐韻》他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託協切《正韻》他協切,𠀤音貼。《說文》帛書署也。《廣韻》券帖。
又《通俗文》題賦曰帖。
又唐制,帖試士曰試帖。舉人總括經文,以應帖試,曰帖括。《文獻通考》帖經,以其所習經,掩其兩端,中閒開惟一行,裁紙爲帖。凡帖三字,隨時增損,可否不一,或得四,或得五,或得六,爲通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楊綰疏言明經,但記帖括。
又《唐國史補》宰相判事有堂案,處分百司曰堂帖。
又《廣雅》帖,服也。
又《增韻》妥帖,定也。《王逸楚辭序》義多乖異,事不妥帖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妥帖而易施。
又《廣韻》牀前帷也。《釋名》牀前帷曰帖。言帖帖而垂也。
帖【 卷七 】【 巾部 】
帛書署也。从巾占聲。他叶切
(帖)帛書署也。木部曰。檢、書署也。木爲之謂之檢。帛爲之則謂之帖。皆謂幖題。今人所謂籤也。帛署必黏?。引伸爲帖服、爲帖妥。俗製貼字爲相附之義。製怗字爲安服之義。从巾。占聲。他叶切。七部。
【帖】字本义为古代字写在布帛上叫帖。
【帖】字造字法为形声。从巾,占声。 “帖”字的部首为“巾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