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箪】字拼音为dān, 简体部首为竹, 简体笔画为14画, 篇目为未集上, 字头为簞, 康熙笔画为18画, 部外笔画为12画, 部首为竹部。
簞【 未集上 】【 竹部 】康熙筆画: 18画 部外筆画: 12画
《廣韻》都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多寒切《正韻》多艱切,𠀤音單。《說文》笥也。《漢律令》簞,小筐也。《篇海》竹葦器。鄭康成曰:盛飯者,圓曰簞,方曰笥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櫛實于簞。《論語》一簞食。《註》簞,笥也。《廣韻》簞、笥,小篋。
又竹名。《嵆含·草木狀》簞竹,葉疎而大,一節相去五六尺。
又瓢亦曰簞。《揚子·方言》瓥,陳楚宋魏之閒或謂之簞,或謂之𣟵,或謂之瓢。晉嵇含《南方草木狀》。
簞【 卷五 】【 竹部 】
笥也。从竹單聲。漢津令:簞,小筐也。《傳》曰:“簞食壺漿。”都寒切
(簞)笥也。論語孔注同。皇侃曰。以竹爲之。如箱篋之屬。左傳。夫差以一簞珠問趙孟。葢亦簞之小者也。从竹。單聲。都寒切。十四部。漢律令。簞、小匡也。匡俗作筐。匚部曰。匡、飯器、筥也。按筥者、?也。容五?。漢律令之簞、謂匡之小者也。與經傳所云簞謂笥者異。葢匡簞皆可盛飯。而匡筥無葢。簞笥有葢。如今之箱盒。其制不同。故小匡爲別一義。傳曰。簞食壷槳。孟子及他儒家書皆有此言。故約之以傳曰也。此證前一義。
【箪】字本义为竹皮、笋壳。
【箪】字造字法为形声。从竹,择声。 “箪”字的部首为“竹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