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犬】字拼音为quǎn, 简体部首为犬, 简体笔画为4画, 篇目为巳集下, 字头为犬, 康熙笔画为4画, 部外笔画为-画, 部首为犬部。
犬【 巳集下 】【 犬部 】康熙筆画: 4画 部外筆画: 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苦𥌭切,圈上聲。《說文》狗之有縣蹏者也。象形。孔子曰:視犬之字,如畫狗也。《埤雅》傳曰:犬有三種,一者田犬,二者吠犬,三者食犬。食犬若今菜牛也。《書·旅獒》犬馬非其土性不畜。《禮·曲禮》效犬者,左牽之。《疏》狗,犬通名。若分而言之,則大者爲犬,小者爲狗。故月令皆爲犬,而周禮有犬人職,無狗人職也。但燕禮亨狗,或是小者,或通語耳。
又《禮·曲禮》犬曰羹獻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寇·犬人疏》犬是金屬,故連類在此。犬有二義,以能吠止人則屬艮,以能言則屬兌。
又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其親名之曰犬子。
又《左傳·隱八年》遇於犬丘。《註》犬丘,垂也。地有兩名。
犬【 卷十 】【 犬部 】
狗之有縣蹏者也。象形。孔子曰:“視犬之字如畫狗也。”凡犬之屬皆从犬。苦泫切
(犬)狗之有縣蹏者也。有縣蹏謂之犬。叩氣吠謂之狗。皆於音得義。此與後蹄廢謂之彘。三毛聚居謂之豬。竭尾謂之豕。同明一物異名之所由也。莊子曰。狗非犬。司馬彪曰。同實異名。夫異名必由實異。君子必貴游藝也。象形。苦泫切。十四部。孔子曰。視犬之字。如畫狗也。又曰。牛羊之字以形聲。今牛羊犬小篆卽孔子時古文也。觀孔子言、犬卽狗矣。渾言之也。凡犬之屬从犬。
【犬】字本义为狗。
【犬】字造字法为象形。“犬”是汉字部首之一。 “犬”字的部首为“犬”部。“犬”也是汉字部首之一。